干货!这才是未开票收入的正确申报方式!

这个月要完成第三季度的季报,我们是广告印刷行业,现在有很多小金额的收入都未开具发票,比如个人名片制作。所以一般不会索要发票。那这部分未开票收入我该怎么申报缴税?

在企业实际经营中,取得未开票收入是因为销售金额很小且是对自然人的销售,开发票没有实际意义。例如餐饮业的一般纳税人,客人大部分是散客,就餐后一般不会索要发票。这时取得的收入就是未开票收入。

情景案例:

甲方:你的销售收入都做过纳税申报吗?

乙方:当然报了。我按照开出去的发票,一张都没少报。

甲方:那么不开票收入你申报了吗?

乙方:不开票,我不说,谁知道?我干吗要报?我又不傻!

纳尼!不开票就无须申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偷税。

不开票收入,也是销售收入,也应该如实进行纳税申报。不开票收入,你不说,真的就没人知道了吗?错!金税三期纳税申报系统的数据比对全都知道。

所以不入账收入如果被查到,除了补缴税款,还有可能罚款。

01

税局明确

“未开票收入”申报就这么填

成都税务在《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新规的最新温馨提示》中对一般纳税人未开票收入的申报做了以下温馨提示,解除了纳税人的困惑。

1.发生未开票纳税义务期间,申报增值税仍然在“未开票收入”栏填列正数销售额即可,但需要保留有关的证据,如合同、收款记录等,以备日后查证。

2.如果对未开票收入在日后开具发票,则对开具发票期间, 申报增值税在“未开票收入”填列负数冲减,系统会启动异常比对处理程序,需要到大厅接受审核,并提交前期取得未开票收入的记账凭证、当期开具的发票等作为证明,申请正常申报和解锁税控设备。

以上是引用成都税务局的具体规定,至于其他地方如何处理,可以借鉴和参考成都税务局的做法!但具体还是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为准!

02

未开票收入做账、申报方案

发生未开票收入时候通过未开具发票栏申报,后期开票再通过抵减开票栏销售额方式申报。

一般纳税人

某食品加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今年端午节期间,甲公司把自己公司生产的一批粽子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员工,这批粽子的成本为50万元,对外销售的价格是不含税100万元。

会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

贷:库存商品 50

注意:甲公司虽然没有发生对外销售业务,也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其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应该视同销售,增值税上应做未开票收入,按照未开票收入做增值税申报。

具体申报填列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税总办征科函〔2022〕2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3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2月、3月、6月、8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6日。

三、4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7日。

四、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8日。

五、7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至7月17日。

六、10月1日至6日放假6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

各地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2年12月27日

取得未开票收入,补开发票后,如何进行申报?

很多财税人有一个误区,把开票和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日期等同起来,其实不然,大家始终应该清楚以下三点:

1、申报增值税是按照纳税义务时间来判定的。开票时间并不是判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唯一标准,如果达到纳税义务时间,就算没有开票也要申报,这就是我们说的未开票收入申报。

2、进行未开票收入申报后,纳税人需要做好未开票收入的明细台账。这个是非常必要的,后期补开了多少发票直接从台账中减除,这样未开票的收入申报就非常清晰,不至于自己把自己搞混,在应对税务检查时候也能说的清楚。

3、未开票收入申报其实就是个时间差。不管怎么操作,税只能申报一次,绝对不可能重复申报,当期如果申报了,后期开票了就不可能再申报一次,肯定要想办法减除出来,就是这个道理。当然,如果后期不再开票,就不需要进行扣减收入的申报了。

发生未开票收入和补开发票后如何进行纳税申报呢?

 

一般纳税人

 

发生未开票收入:在发生当月,通过“未开具发票栏”申报。

 

后期补开发票,有两种申报处理方式:

1、后期开票通过未开票发票栏负数申报。后期补开了发票,需要填写两个地方。在“开具发票”相应栏次填写开票数据,同时在未开票发票栏次填写其对应负数金额。

2、后期开票通过抵减开票栏销售额方式申报。也就是说申报增值税不在“未开票收入”填列负数,而在开票销售额中减去已经申报的未开票收入,将差值填列到“开票收入”的相应栏次。举例来讲,当月开具发票700万,其中补开前期发票200万,实际申报开票收入500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

 

发生未开票收入:直接申报在第一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即可。

举例来说:公司发生40万的未开票收入,都填写在第一栏。第2、3栏是其中项,没有开票就不用填写。

后期补开发票:不需要重复申报。

举例来说:公司第二个月开具普通发票50万元,其中补开上月发票20万元,当月实际销售开票30万。第二个月申报时,第一栏销售额填写30万,第三栏开具普通发票填写50万。

总之,只要未开票收入后期发生了补开发票,都需要从补票当期把这部分收入从申报表剔除。如果不剔除,就会发生重复报税的情况。

 

发生异常申报处理

 

不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要在进行补开发票纳税申报时,因申报的销售额和发票开具金额比对异常,系统就会提示无法通过申报,强行申报的话,会无法解锁金税盘。

按照税总发〔2017〕124号规定,异常比对结果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由税源管理部门继续核实处理。所以,遇到这种情况,纳税人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后解除异常。

所以作为纳税人,一定要做好未开票收入台账,未开票收入有哪些?哪些已经补开发票,哪些尚未补开,有了这个明细,不管是自己申报核对还是税务局比对时候要求提供资料,都能说得清清楚楚了。

【友情提示】

有的财务人员可能会觉得,未开票收入补开发票后申报既然这么麻烦,干脆直接不申报未开票收入,这样既申报简单,又能少缴税款,两全其美。

不能这么想,对于那些直接面对自然人消费者的企业,没有未开票收入其实是不正常的,反而会被金三系统监控到,纳入到风险预警信息中,所以,如实申报虽然繁琐些,长期来看没有后顾之忧,其实是最省心的方式。

郑州科技企业申报项目清单

     科技企业申报项目清单

1.科技型企业备案(市级)

2.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国家级)

3.研发费用预算备案

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5.市/省研发费用后补助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7.河南省科技成果登记

8.郑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9.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0.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11.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

12.瞪羚/潜在瞪羚企业申报

13.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4.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5.郑州市企业技术中心

16.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

17.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18.四上企业(规上企业入库)

19.创新券申请(高新区)

20.高成长企业

21.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22.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23.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24.郑州市科技惠民计划

25.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

26.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

27.河南省工业设计中心

28.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

29.河南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

30.郑州市大数据企业认定

31.优秀大数据企业认定

32.项目投融资

33.智能车间

34.智能工厂

35.绿色工厂

36.两化融合贯标

37.省长质量奖

38.市长质量奖

39.河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40.河南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41.河南省质量标杆企业

42.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

43.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44.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项目

45.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

46.制造强市—软件收入递增

47.先进制造业技术改造(郑州市)

48.先进制造业技术改造(河南省)

49.先进制造业-机器换人

50.铝奖补专项

51.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

52.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53.专利产品销售奖

54.知识产权申报

55.知识产权贯标

56.郑州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

57.郑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58.郑州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59.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河南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备案)

60.河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河南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备案)

61.河南省知识产权领军企业(河南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备案)

62.河南省专利奖

63.三体系

64.3A认证

65.双软认证(软件企业、软件产品)

66.大数据购房、租房补贴

67.科技金融

68.一次性开业补贴

69.大众创业扶持项目

70.黄河人才计划

71.郑创汇大赛

72.智汇郑州·1125人才计划

73.大学生见习实训基地

74.应急返还返岗补贴

75.以工代训

 

友情提示

请各企业及时跟进、关注政府扶持项目申报情况,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具体申报政策以各区通知为准。(本篇为前30项申报项目的梳理)

 
 
科技中小企业备案(市级)
 
 

申报条件:在郑州市辖区内注册、符合《办法》中备案条件的企业法人单位。

时间节点:郑州市科技型企业备案工作常年开展

主管部门:郑州市科技局

 
 
 
科技中小企业备案(国家级)
 
 

申报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主管部门:国家科技部

享受政策:由市科技局负责向国家、省推荐的科技事项,其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须具备科技型企业资格。市本级各类科技计划经费重点向科技型企业倾斜支持。

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可享受我市出台的一系列面向企业的扶持政策。

 
 
 
研发费用预算备案
 
 

申报条件:在郑州市辖区内注册、符合《办法》中备案条件的企业法人单位。

奖补政策:省级研发后补助的必要条件

主管部门: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展计划处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后补助
 
 

项目概述:

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一般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如对企业的研发支出实施加计扣除,则称之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企业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奖补政策:

对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 (含)的科技 雏鹰企业,按其研发费用的30%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到1亿元 (含)之间的科 技小巨人企业,按其研发费用的20%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对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到10亿元 (含)之间的科技瞪羚企业,按其研发费用的20%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300 万元;对上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且研发费用达3000万元 以上的科技创新龙头企业,补助600万元。

界定方式由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界定。

 

时间节点:加计扣除:5月31日之前;加计扣除后补助:7月-8月

主管部门:郑州市科技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三)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六)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七)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八)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奖补政策:

(一)税收减免: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执行15%(认定前2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40%;

 

(二)直接奖励:获得高新后,可获得地方资金奖励(最多的有百万)

郑州市奖补:

公司简介

 

自1996年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域名注册、虚拟主机、服务器托管、网站建设、电子商务等互联网服务,不断践行"提供企业级解决方案,奉献个性化服务支持"的理念。作为戴尔"授权解决方案提供商",同时提供与公司服务相关联的硬件产品解决方案。
备案号: 豫ICP备05004936号-1

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五路2号

电话:0371-63520088

QQ:76257322

网站:800188.com

电邮: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