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自产产品发给职工作为福利的会计分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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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级分类: 参考消息 分类:政策和商机
分录:借: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我就是想问下,咱这最后结转商品的金额小于发给职工的金额,咱这帐目是不是就不平了,有没有人能够给我讲解清楚。最好是给我详细步骤。
 
 
 

用自产产品发放给员工,视同销售处理。最后结转商品的金额小于发给职工的金额,是因为产品成本小于售价,账目才是对的。假设发放给员工商品售价100万元,成本80万元,增值税率17%,则操作如下:

1、计提应发放福利:

借:生产成本 117

贷:应付职工薪酬 117

2、实际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7

3、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

此时可以明显的看出结转商品金额是小于给职工的金额的。

扩展资料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