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就是治吏。”腐败是公共权力的滥用,而公共权力则掌握在各级领导干部手中。任何领导干部都是从基层逐步上升到高层,因此,基层是干部“之源”。“苗歪必然瓜劣”,要使腐败得到长期性遏制,就必须从基层干部提拔任用管理抓起。
党的十八大后,查处的大量腐败分子的事实证明,许多腐败分子就是“边腐边升”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腐的越狠提的越快”的特征。这在很大程度上警示我们,旧有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已经远远难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必须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而绝不能只是修修补补。
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前提是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关键是改变“少数人决定一切”的干部选拔任用决策机制,建立起干部选拔任用的“固式机制”。
一是要建立以实绩评价和平时民意评价为基础的公职人员政绩积累指数评价体系,以既便于对一个干部的忠诚、干劲、担当及其他各方面的情况进行长久考察,防止“弱能”、“带病”干部被提拔重用;又同时建立起干部能上能下的干部遴选机制。
二要拓宽基层干部选拔渠道,防止优势部门“垄断”干部提拔指标。
三要建立规范的后备干部“人才库”,防止“以人找岗”“以人设岗”的现象出现。
四要建设“干部网路监督综合平台”和干部“黑名单”制度,防止有问题干部“带病提拔”。
五要试行干部提拔差额提名制和党委书记最后表态制。
六要实行用人失策失误追究机制,严肃查处用人中的不正之风。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